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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做好2021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0-08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学籍电子注册及在校生学年注册工作的通知》(渝教学发〔2021〕18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由招生处牵头,各二级学院和处室部门应积极配合。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顺利完成。

(一)复查内容

1. 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审查:招生处负责审查新生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2. 身份信息复查。各二级学院要对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未办理户口迁移除外)、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比对核查,确保考试录取与入学就读为同一人,严防冒名顶替。各二级学院根据新生录取名单,通过“人像比对”,对身份证、录取照片及学生现场采集照片比对,逐一核对新生信息,严防冒名顶替。

3. 体检复查。新生入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进行身心状况复查,由二级学院确认新生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4. 专业复查。对艺术、体育专业或艺术、体育特长生等特殊类型录取新生要开展入学专业测试复核,具体复测科目及方案由相关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实施,确认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二)复查结果处理

1. 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资格复查过程及结果记录,并于2021年10月15日前完成《金沙城js9线路检测中心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记录表》(附件),经二级学院审查、签字后,报招生处备案。对复查过程中存在疑点的学生,报招生处研究处理。

2.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未经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新生以及违规录取的新生,经招生处认定属实,报校领导批准后,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告属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二、按时完成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由教务处牵头,各二级学院配合。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招生处核准的录取名册,结合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结果,认真核对新生学籍数据,完成2021级新生学籍注册信息表。

(一)根据新生报到情况,组织新生核对2021级新生学籍注册信息表中姓名、学号、班号、身份证号、专业名称等录取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后经学生本人、辅导员、二级学院领导审核签字后纸质档于10月15日前汇总报教务处备案。

(二)核对录取信息有误或缺失的学生,由二级学院汇总后及时联系招生处复核。严防同姓名同身份证号重复注册,严防冒名顶替。

(三)教务处按照普通高校新生电子注册相关要求,按时完成2021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各二级学院切实做好新生电子注册宣传工作,待学籍注册后确保新生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确认本人学籍注册信息。

教务处联系人:丁世环  023-63430352

 

 

 

 

教务处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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