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学院人事、师资及劳资的具体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学院人事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原则,不断完善人事工作规章制度,规范管理行为。
二、、根据学院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定额,做好岗位调整和人员引进工作;负责学院各部门的定编、定员、定责工作;协调各部门做好员工业务考核及相关工作。
三、根据学院管理与教学工作需要,拟定队伍建设规划,做好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
四、负责聘用合同(协议)的补充修订、签订、续签、变更、终止等管理工作。
五、组织年度考核,负责学院综合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协调教职工专业技术职称、职级评定和辞职辞聘等工作。
六、负责教职工薪酬方案的制定,实施、修订和办理教职员工福利、奖金、补贴的发放和社会保险事宜。
七、负责考勤管理,检查考勤记录和病、事假的记载,及制作考勤表月汇总。
八、负责学院人事档案的分类、保管、保密、建档,负责教职工档案、奖励、处分、晋职晋升等相关文件及材料的归档工作。
九、负责教职工的发展培训计划,岗位培训工作。
十、负责编制人事动态月度、年度综合报表,负责编制学院教职工花名册。
十一、建立教职员工沟通渠道,确保沟通渠道通畅,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